早我兩年的學長姐,一到台灣讀書就得到身分證,但我們那時候香港澳門正是被中國接管之時,所以改用此辦法才能取得國民資格。而此刻我們需要的,正是居留證。
辦居留證最基本是證明你是:
1.港澳人士(出世紙、身分證、護照)
2.無犯罪紀錄
3.健康證明(建議在台灣體檢,便宜又方便)
4.畢業證書
5.保證人資料(因為這只是居留證,不是工作證,這個保證人在法理上能保證申請人的生活需求,所以保證人除了簽字,還要有工作證明)
6.僑居地工作證明(稅局資料)
如果像我們是一家人過去,家人就得證明:
7.港澳人身分
8.血緣關係(出世紙)
9.婚姻關係(結婚證書)
10.伴侶的無犯罪記錄
11.健康證明
12.保證人資料
13.子女打針紀錄
聽說不少人是先在香港申請好居留證才到台灣,但我們做事慢吞吞,而且輕視辦不同證明所花的時間,最後趕不及(因為天一要開學了),所以還是到台灣後才申請居留證!而入台證,則是普通網上簽發的旅遊入台證,因為可以停留三十天,足夠我們申請了(聽說投資移民花時間比較久,所以要申請入境期比較長的入台證)
我們到台翌日,就到移民署辦居留手續,可能我們居住的城市比較少人以這種方式辦居留,所以工作人員光是搞清狀況就花了不少時間。又因為我們有很多證明都忘了影印,光是影印又花了不少時間,前後我們花三小時才能離開,幫我們處理的移民署職員還一邊吃飯一邊處理我們的申請,非常幫忙,要給她一個讚!
可惜的是,我們手上沒有保證人的工作證明,所以馬上拜託保證人(大天二契媽)趕快幫忙申請及寄來。這居留證申請原本只要五個工作天,但就因為差這個,就要多等幾天了!(申請的文件太多,真的會忙中有錯)
申請時間整整三個小時,一開始的時候,天一跟大天二還能乖乖在桌邊畫畫,但時間一久就難以控制了,東奔西跑,老實說還真的很尷尬!
辦證件是天媽專長,天爸就負責帶孩子,手抱着小三,領天一及大天二離開移民署,幸好旁邊就有一個公園,這樣就比較簡單了!
台灣的公園很綠意,可以踏上草地追趕跑跳碰,天爸在樹下乘涼,雖是盛夏也感覺清爽舒服,這是在香港永遠感受不到的快意!
玩到累了,就到附近的7-11吃午飯,台灣的7-11應有盡有,而且有餐桌及洗手間,所以這是我們價廉物美的便餐之選!
特別鳴謝小三,這三小時都一直很乖,沒有為難天爸,錫晒你!
[以僑生辦法回台定居,大概意思是在台灣的大學畢業後回僑居地工作滿兩年,就可以申請返台居住,住滿一年方可設籍,即是成為正式國民]
回覆刪除請問若是以上述方式回台,在居留期間工作仍需要工作證嗎?
若是自己在夜市擺攤?
因為這只是居留證,沒有准你找工作賺錢。你在台灣找工作還是要向勞委會申請。如果是創業當然是可以,可是以我所知,正式的規定是:如果你要在店裏或公司工作,還是要向勞委會申請。稅方面,因為不是國民,所以是依外國人的稅率,我不知道是多少,但聽說很高就是了!
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