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通訊社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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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曾相識的畫面,香港這幾年也發生不少,像去年的這一場暴雨,就把香港變成水上樂園!
從來不會有人喜歡水患,天要下雨,就得靠城市中的排水設備將雨水排走,以免淹積於大街小巷之中,造成災情。我們一家來台南兩年,每年都有淹水情況。我們沒有留意台南政府有何治水之方,所以不敢評論。但我們知道香港政府花大量資源設計排水工程,在各主要水患地區,於地下挖出巨大空間,讓雨水可以流聚於地底,再經渠道排出大海。但情況一如台南,每年都繼續大淹特淹,以往經常淹水的地區,水患治好了,但原來能抵抗暴雨的其他地區,又逐一被暴雨打開缺口,例如大型商場內各處噴水活像水舞表演場地⋯
的士(計程車)像條船在路上或浮或漂,難以想像香港還要花多少經費治水,才能有所成效!
地方淹水,或是城市硬件設計過時,或是沒有做好清理渠道工作。今次台南市民的不滿,除了是淹水外,還有市長停班停課決定過遲,在清晨六時多才公布此一決定,結果讓不少人大失預算,要在公司與家中往返折騰。說到停班停課這一點,台灣與香港大不同,但我得先介紹一下台灣及香港暴雨警報/預報的機制。
台灣對大雨或豪雨的定議,據氣象局的資料如下:
1.大雨(heavy rain):
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80毫米以上,或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。
2.豪雨(extremely heavy rain):
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,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。
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稱之為大豪雨(torrential rain)。
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稱之為超大豪雨(extremely torrential rain)。
至於香港,就將暴雨分三種級別如下:
黃色暴雨警告信號: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30毫米的大雨,且雨勢可能持續。
紅色暴雨警告信號: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的大雨,且雨勢可能持續。
黑色暴雨警告信號: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70毫米的豪雨,且雨勢可能持續。
台灣與香港的警報,都是由氣象局或天文台發出。但不同的是,台灣的氣象局只負責作科學的資料報告,應否上班上課等政治決定,就交由市長/政府負責。所以這一次台南市民大罵的,不是氣象局,而是台南市長。
而香港的暴雨警告訊號,還包含應否繼續上班上課,例如紅色暴雨警告信號,僱主或僱員應考慮交通安排,而具彈性處理上下班。而黑色暴雨警報信號,「政府呼籲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⋯⋯如果僱員已經上班,便應留在原來工作地點,除非該處會有危險。」
所以每次香港天文台發出不同的暴雨信號,尤其是在出門上班時已經暴雨成災,市民千辛萬苦全身濕透回到辦公室中,但偏偏九時後不久才宣布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又因為類似情況偶有發生,部份香港市民難免認為天文台偏幫商家,所以發布信號並不客觀科學,最終天文台都會被罵得狗血淋頭。反之香港政府滴水不沾,彷彿香港市民應否冒生命危險上班上課,與自己沒有任何關係。
台南市長賴清德清晨發出停班停課公布,結果一遍罵聲,指責他太遲決定,市長也馬上出來道歉。但反觀香港,政府指天文台以科學原則發布暴雨信號,並非政治決定,所以不管香港市民為此多不滿,還是只能抱怨半天,並不能怎樣。
到底像台灣一樣,宣布停班停課是市長的政治責任比較好?抑或像香港,是天文台的科學原則比較理想?你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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